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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52号

2018-08-20 09:32:48        0

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电器产品的广泛应用,我市电器火灾呈现逐年多发态势,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部分人员伤亡。为了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委系统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延安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市工信委决定在委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各单位、企业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各单位、企业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各单位、企业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各单位、企业根据前期检查、排查结果,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制度,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市工信委将按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督导小组责任分工,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分阶段督查建筑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情况和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情况,集中督促整改电气安全隐患。

三、治理内容

1、强化各单位、企业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企业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各单位、企业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企业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家属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家属区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4、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5、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6、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工信委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新会  市工信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史成莉  市工信委党委副书记

        王立林  市工信委纪工委书记

            李红艳    市工信委总工程师

        贺世亮    市工信委副调研员

            王永波    市工信委副调研员

成员:各科室科长担任。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行科,负责督导检查工作进度,上报下达工作信息等日常事务。各科室按照督查分工具体负责对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各单位、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检查,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务求治理实效。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鼓励各单位、企业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对电气火灾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各单位、企业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各单位、督查组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督导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报告;每年12月底前报送当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底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